根據《聖經》四福音書(《馬太福音》、《馬可福音》、《路加福音》、《約翰福音》)記載,從耶穌被抓到祂被審的主要過程:
- 耶穌被抓
- 客西馬尼園被捕:猶大帶兵丁與祭司的差役來到客西馬尼園,用親吻作暗號出賣耶穌(太26:47-56;可14:43-50;路22:47-53;約18:1-11)。
- 彼得砍耳:彼得拔劍砍掉大祭司僕人馬勒古的耳朵,耶穌治癒了他,並阻止暴力(路22:50-51;約18:10-11)。
- 門徒逃跑:門徒四散逃離,留下耶穌一人(太26:56;可14:50)。
- 被帶到亞那面前(約翰福音)
- 事件記載:耶穌首先被帶到亞那(前任大祭司,也是當時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),接受初步審問(約18:12-14, 19-24)。
- 亞那問祂的教導和門徒,耶穌回答,表明祂在公開教導人。
- 一名差役打了耶穌,指責祂對亞那的回答不敬。
- 被帶到該亞法與公會前(猶太的宗教審問)
- 事件記載:
- 耶穌被帶到大祭司該亞法和猶太公會(太26:57-68;可14:53-65;路22:54-71;約18:24)。
- 多人作假見證,但證詞不一致。
- 大祭司直接問耶穌是否是基督,神的兒子。耶穌回答「你說的是」,並提到祂將在天上大有權能降臨(太26:64;可14:62;路22:70)。
- 大祭司認為祂說了僭妄的話,群眾開始辱罵、毆打耶穌。
- 彼得三次不認主
- 事件記載:彼得在大祭司的院子裡三次不認耶穌,並在雞叫後悔改哭泣(太26:69-75;可14:66-72;路22:54-62;約18:15-18, 25-27)。
- 公會正式定罪(清晨)
- 事件記載:
- 清晨,公會再次召開會議,正式定耶穌為死罪,並將祂送往羅馬總督彼拉多處(太27:1-2;可15:1;路22:66-71)。
- 猶大懊悔並自盡(記於《馬太福音》)
- 事件記載:
- 猶大因出賣耶穌懊悔,將三十塊銀子丟在聖殿內,隨後自縊而死(太27:3-10)。
- 被帶到彼拉多面前(羅馬的審問開始)
- 事件記載:耶穌被押解到羅馬總督彼拉多處,宗教領袖指控祂煽動民眾、自稱為猶太人的王(太27:11-14;可15:1-5;路23:1-5;約18:28-38)。
這段過程中,耶穌面對不公的指控與暴力,但祂始終保持沉默與順服,預備完成祂救贖的使命。